特殊教育培训机构如何加盟?能加盟吗?
时间:2025-04-20 08:16 | 来源:加盟费查询网
特殊教育培训机构能加盟吗?
特殊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加盟。
怎么加盟特殊教育培训机构?
加盟特殊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除了要准备足够的资金外,还需要了解特殊教育培训机构的加盟条件。当然,还有一些其他加盟事项也需要注意,请继续往下看吧。
特殊教育培训机构加盟简介
特殊教育学概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儿童异常发展与教育、特殊儿童病理学、特殊儿童康复、中国手语、盲文、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残障人体育概论、特殊儿童体育游戏、特殊儿童游戏教学、残障人体育运动项目与规则、残障人医学和功能分级。
特殊教育培训机构加盟优势
1、品牌优势
您可以在特殊教育培训机构的授权范围内,使用特殊教育培训机构的知识产权。包括:域名、徽标、名称、商标等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突显您的加盟店是全国连锁店,这是您实力的象征,也是消费者信赖的保障。
2、产品优势
总部拥有专业化研发团队,定期推出新品,免费给加盟商培训新品制作,更大程度上为加盟商带来更多利益。
3、技术优势
公司特有的技术含量,非授权方无法效仿和复制,保证项目的核心竞争力。
4、培训优势
总部的培训部门会定期组织各种不同类型的培训学习活动,为每一位加盟商提供学习的机会。
5、服务优势
从门店选址、装修、开业到日常经营,全程跟踪服务,与公司直营店执行统一标准。
6、投资优势
完善的支持服务体系,帮助每一位加盟商成功创业。
特殊教育培训机构加盟条件
1、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接受或者十分认可特殊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模式。
3、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4、有独立的临街铺位或商场内的商铺。
5、愿意从事服务行业的经营管理,愿意将特殊教育培训机构作为一项事业投资并用心经营。
6、具有一定的商业表达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自信上进,信誉良好,有经验、实力的单位、个人优先考虑。
7、具有良好的现代商业意识和管理能力,认同本企业经营理念及企业文化,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
特殊教育由来
为了满足特殊需要儿童学习的需要,而设计(提供)的教育,即称特殊教育。1994年6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中所说:“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志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对不同种类特殊儿童的教育又可分别成为盲童教育、聋童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超常儿童教育、言语障碍儿童教育、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教育,多重残疾儿童教育等。特殊教育的主要精神是考虑到每个孩子个体内在及个体之间的个别差异。
特殊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对象
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许多共同的地方,普通教育的一般规律在特殊教育中也是适用的,但特殊教育也有它的特殊的一面。它不仅像普通教育那样,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还特别强调进行补偿缺陷和发展优势的教育,例如教盲童学习盲文和定向行走,对聋童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对弱智儿童进行感知觉和动作能力的教育训练等。特殊教育更重视早期教育,因为儿童年龄愈小,可塑性愈大,也可以及早保护残疾儿童的残余视力和听力,开发儿童的智力和语言能力,错过了最佳期,往往事倍功半。如对聋童没有进行早期语训,就会给今后语言的发展带来很大困难。特殊教育相对于普通教育来说,也更重视个别教育,更强调在教育中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的特殊需要。苏州市教育部门对特殊教育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实行“按需供教”。特殊教育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须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因此特殊教育也更强调大教育的观点,强调教育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在我国,残疾儿童受教育形式一般有三种: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等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普通学校的普通班中随班就读。大多数残疾儿童是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随班就读。
特殊教育培训机构-义务教育
1915年7月民国政府的《国民学校令》就提出了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但战乱之中的旧中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只能是一纸空文;198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新中国政府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问题,要求"把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轨道,各级教育部门要把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检查,将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验收普及初等教育的内容之一。"国家此后的《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八五"规划、"九五"规划等文件中也有类似的规定。1948年全国共有46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380人;1985年我国大陆有375所特殊教育学校、4万名在校生;1991年有886所特殊教育学校近8.5万在校生。到1998年我国大陆有盲校27所、聋校845所、盲聋合校143所、智力残疾儿童学校425所共1440所特殊教育学校,加上一万多个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一些随班就读的学生,大陆地区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校生为340621人,如果拿这个已接受特殊教育的34万和学龄残疾儿童总数的750万相比,大陆学龄残疾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为4.53%,如果拿它和按照美国比率推算数相比,其接受特殊教育服务比率为1.4-2.1%,这与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中"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80%左右"的目标和我国大陆普通儿童98.7%的入学率相比尚有一段距离,更不能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几乎100%的特殊儿童服务率相比了。
我国台湾地区特殊儿童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是随班就读、辅导班和特教学校,有16所特教学校、近2000个特教班、共约4万人接受特殊教育;我国香港地区1995年有特殊教育学校68所近万名特殊儿童接受特殊教育服务;我国澳门地区虽然特殊教育机构不多,但与台湾和香港一样绝大多数特殊儿童也都接受特殊教育服务。